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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2/25 7:46:0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张店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①司法警察12名(其中,男6名、女6名);②机关餐厅面点师3名;

③机关餐厅服务员1名;

④驾驶员4名。

聘用制警察负责审判、执行、信访、安保等协助性工作;餐厅面点师负责院机关餐厅早、午餐的面点加工制作;餐厅服务员负责餐具清洗消毒及餐厅环境卫生清洁工作;驾驶员负责本院中型载客执法执勤车辆及小型公务用车的驾驶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名聘用制法警的复员退伍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或者在以上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5.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失信记录;

7.同等条件下,有法院工作履历且工作优秀的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聘用制法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公告之日);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眼裸视力4.8以上;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具有汽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具有公安、检察院、法院、消防、基础医学护理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聘用制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公告之日);身高不低于1.70米;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5周年以上,未发生因本人原因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了解车辆构造和基本性能;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面点师:具有独立操作各类面点的加工制作或烘焙等技术;具有2年以上面点制作经验;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面点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4.服务员:工作勤奋、细致、细心,工作效率高;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餐饮业相关服务经验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等违反社会诚信原则的人员 ;

6.本院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在职干警,或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等回避情形的;

8.已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

9.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所报岗位《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①政治部1011房间;

②聘用制法警:法警大队3201房间。

3、需提供资料:

(1) 《报名登记表》原件(正反面打印,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7) 退伍军人报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9) 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至2022年3月4日下午17:00止(接收报名表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业务技能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

2.业务技能测试

(1)聘用制法警业务技能测试内容:男性为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女性为1分钟俯卧撑、800米跑、立定跳远。

(2)聘用制驾驶员业务技能测试内容为机动车驾驶。

(3)其他人员业务技能测试参照机关餐厅相关工作。

相关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请在报名成功后务必保证手机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收到通知或者不按时参加业务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考。

3.面试

根据业务技能测试成绩,分类别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淄博张店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围绕政治表现、品行操守、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福利待遇

聘用制法警、餐厅工作人员、驾驶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张店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工作制服;合同制司法警察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



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2022年3月4日前,到张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1011室现场报名或扫二维码,填写相关表格

联系方式:0533-2865279(房女士,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合同制法警报名:0533-2860931 18853321620(张女士,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本公告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张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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