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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6 10:50:48    
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基本情况:2024年8月12日,淄博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文件《关于同意设立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批复同意设立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园,依托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优势,以“科研、中试、产业化”三位一体全链条发展模式,将中铝山东打造为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承载平台,引入精细氧化铝生产与下游延链产业、配套服务产业,同时实现上下游协同创新、深度融合,实现纵向链式发展。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报告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I1EDgpikkVTSqumeVSH2A 提取码: ne9n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以联系企业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尉佳宁,联系电话:13355227567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以中铝山东精细氧化铝新材料产业园影响的公众。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

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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